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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苏卫科教〔2011〕14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省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将2011年申报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省内首家开展,填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省内领先的医学新技术。

  2、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属于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并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

  3、申报的新技术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和改进,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4、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5、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必须具有2009年以后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二篇及二篇以上相关技术论文。

  7、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并已得到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8、具有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检索单位(名单见附件)于201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报告。

  9、研究类成果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数量:今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实行限额申报。三级甲等医院限额申报40项、其他单位限额申报20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

  重要资料请使用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不予保留。评审结果公布一个月后,作为保密材料销毁。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登陆www.jswst.gov.cn江苏省卫生厅卫生科教子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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