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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江苏十佳健康卫士”推荐表彰活动的通知

  2、第二阶段:组织推荐(10月下旬)

  各地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办法,择优推荐“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各市卫生局共推荐3名候选人(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各1名),宁内各厅直属单位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3、第三阶段:公示投票(11月上旬)

  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推荐“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公示其名单及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让社会和群众参与推荐,组织公众投票,从中评选出“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江苏十佳健康卫士”并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推荐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和“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和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把推荐过程变成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促进医疗卫生社会形象提升的过程。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荐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建立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并积极配合我厅及时开展推荐宣传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推荐活动中,要严格标准,发扬民主,确保质量。要以推荐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挖掘本地本单位“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典型人物,人选要向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倾斜。要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投票,坚持群众推荐与组织评选相结合,着重推选群众看得见、感受深、学得到、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活动的始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深入人心,让广大职工和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我厅将在省卫生厅网站开辟专栏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展播,接受公众网络投票。各地各单位也要联系当地较有影响网站同步进行展播,并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

  本次推荐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于2011年10月31日之前,将“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及候选人申报表一式四份,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500字简要事迹材料、3分钟视频材料、至少2家媒体报道原件、至少2位患者评价材料、单位推荐材料、入选者个人感言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等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同时上报申报表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葛宁海,电话:025-83620714,83620724(传真),手机:13851693946,邮箱:jsswstjgdw@163.com。

  附件: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申报表

江苏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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