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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江苏十佳健康卫士”推荐表彰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江苏十佳健康卫士”推荐表彰活动的通知
(苏卫创先指组〔2011〕5号)


各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风气,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关于支持做好2011年“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宣传活动的函》(卫新宣函【2011】36号)的要求,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江苏十佳健康卫士”推荐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在全省卫生系统广泛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江苏十佳健康卫士”推荐表彰活动,充分展示医疗卫生工作者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争做人民满意健康卫士。

  二、推荐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全省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30名(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各10名);

  “江苏十佳健康卫士”:10名(从30名“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中选出)。

  三、推荐条件

  (一)服务好。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神圣的使命,牢记病人至上的宗旨。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对象零投诉,医患关系和谐。

  (二)质量好。坚持依法执业,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严谨、恪尽职守。工作质量优秀,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卫生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医德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不以(权)医谋私、不追名逐利、不弄虚作假,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牢固树立医德高尚、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四)群众满意。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尊重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对象、方便服务对象,能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高的威望,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尊敬、信任和赞誉,是广大卫生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四、方法步骤

  (一)推荐方法

  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选拔、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要注重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确保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导向性和先进性。宁外厅直属单位按照属地化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宁内厅直属单位报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推荐步骤(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底-10月中旬)

  各地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计划,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动员、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积极参与到推荐宣传活动中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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