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工作会议的通知
(苏卫传〔2011〕77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各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交流工作经验,卫生部决定召开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工作会议,现将组织参加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5:00-16:30。
二、会议形式和地点
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系统,我省主会场设在南京电信分公司多媒体大楼430会议室。各市设立分会场,有条件的县(市)可设分会场,南京市参会人员参加省主会场会议,不另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主会场
1、省卫生厅主管厅长、医政处处长;
2、南京市卫生局局长、医政处处长;
3、南京地区省属、市属二级以上医院院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4、省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专家指导组全体成员。
(二)省分会场
1、各市(县)卫生局局长、医政处(科)处(科)长;
2、辖区内省属、市属二级以上医院院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请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务必于10月13日上午12:00前将会议回执报我厅医政处,南京市属医疗机构参会人员由南京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上报。
2、请各市卫生局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将分会场安排情况及参会总人数于10月13日上午12:00前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高鹏、邵淑滨,联系电话:025-83620807、83620813,传真电话:025-83620810。
附件:
1、会议回执
2、各市分会场情况统计表
3、江苏省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专家指导组名单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