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1〕22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精神,不断改善残疾人民生,逐步建立完善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对象。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努力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帮助和促进这一特殊群体全面发展,是实现共享我省改革发展和建设国际旅游岛成果的根本举措。省委、省政府对推进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大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状况不断得到改善,但是,还存在体系不完备、机制不健全、区域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

  二、指导原则和任务目标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