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大力弘扬敢于创业创新、奋力创优创造的精神,坚决破除妨碍“三争一创”的各种思想和体制机制障碍,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思路落实新任务,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在全局系统形成有冠必夺、有先必争、有旗必扛的自觉追求。
2、领导干部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在“三争一创”实践活动中担负双重责任,既要做组织领导者,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投身“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又要做实践先行者,当好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的带头人,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广大党员和群众做好表率。
3、紧密结合实际。各区县局所在区域不同,各直属单位和各处室所担负的职责各不相同,在“三争一创”实践活动中,要根据各自不同特点,结合实际,特别是各区县局要按照所在区县委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努力实现有所创新、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4、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评价,真正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激发广大党员和群众投身“三争一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主要形式
1、开展对标找差。对照“三争一创”要求,深入分析本单位的优势所在和薄弱环节。在更大范围、更高起点上,选定一些基础可比、方法可学、可追可赶的先进地区和单位作为标杆,并以此为参照,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科学制定赶超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弘扬争第一、创先进的拼搏精神,把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转化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不懈追求,转化为全局上下永不满足、争先进位的生动实践。
2、推行公开承诺。对照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以及《关于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的意见》,按照我局向市委政府递交的“民生工作责任状”(五年目标)内容,结合我局系统工作职能,对照“项目化分解、节点式推进”要求,对“三争一创”目标进行细化,确保市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符合我局实际、贴合工作职能的具体目标,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处室,确保“三争一创”要求落实到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党员。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各小组和党员围绕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提出要求,明确目标。局党组将以实施方案作为承诺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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