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食药监党〔2011〕25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南京要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以下简称“三争一创”)。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强调,新一届市委要把“三争一创”实践贯穿任期始终。市委决定,今后五年要在全市上下广泛深入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现就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过程中,科学发展是大局,改革创新是动力,和谐稳定是根基,党的建设是保障。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赋予南京新使命、完成市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巩固提升省会和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的必然选择,是南京立足特色优势、顺应时代潮流、又好又快发展的科学决策,是弘扬敢于创业创新、奋力创优创造精神、凝聚共同建设美好南京力量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
通过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第一、创先进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把正在做、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做得更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各方力量组织和引导到“三争一创”实践中来,使“三争一创”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实践平台,让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推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人人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
二、要充分认清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各区县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处室全体人员,在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充分认清、重点把握以下目标、原则和形式:
(一)总体目标
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这就是:创成率先大业、办好青奥大事、建设人文绿都,坚持科学发展争第一、改革创新争第一、和谐稳定争第一的追求,提升竞争标杆,勇于竞争制胜,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转型升级上作示范,在省内第一批进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列,在国内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人民幸福指数跻身前列,全面提高南京的首位度。全市药监系统要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以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中心任务,凝心聚力,忠于职守,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争首位、创先进,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