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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公开承诺践诺。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在5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承诺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重新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行为准则,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依据。各单位(部门)形成的工作标准经公示后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作风巡查活动。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管理执法一线不定期开展作风巡查。在市直媒体开设作风建设监督岗,定期公开曝光机关干部和管理执法一线人员不遵守纪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逐个抓好问题解决。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整改措施、6月20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开处理一批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事)件。6月底召开全局作风建设典型案(事)件通报大会,公布处理决定。

  第三阶段:总结评议、深化拓展阶段(7月1日-10月30日)。

  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完善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把加强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坚持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切实构建加强机关和基层一线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单位(部门)要将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一个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同时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认真搞好活动总结。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全面总结全年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对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被曝光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是城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开展城管(执法)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的决策上来,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改问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促进发展,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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