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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巡查督导。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行风评议员,并邀请相关市级新闻媒体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成专门的作风巡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部门)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区(县)市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千分制考核中。

  (六)严格实施作风建设问责制。严格执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银川市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暗访工作实施办法》及《银川市城市管理局行政问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城管系统作风建设举报电话“6021029”,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除给予当事人处理外,并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因领导不力,单位作风建设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

  五、实施步骤

  结合银川市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高认识,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动员发动。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作风建设年”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开展作风建设年意义的认识。各单位(部门)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勇于主动作为,打造和谐城管,助推跨越发展”大讨论。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区、市有关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引导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利益观、政绩观。市局在《城管动态》简报上开辟“城管人谈作风建设”专栏,形成人人关心作风建设、个个重视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查摆分析问题。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信箱、开通评议电话、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梳理单位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梳理报告,并于5月15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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