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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作品规格

  数码和胶片摄影作品应为7吋照片,彩色、黑白均可;数码摄影作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必须是原始数据,每幅不得小于3.5MB;胶片摄影作品应全部扫描为TIFF文件格式,底片电分(扫描)的文件不小于30MB。

  (二)报送办法

  1、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5日截止。

  2、参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申报表(申报表在市总工会网站公告栏下载:www.shzgh.org);每幅作品须配以短文(或诗歌、散文诗等)表明主题。

  3、本次大赛可采取线上报名和作品光盘邮寄相结合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官方网站和评选通道为expo.ciicsh.com

  线上报名同时,必须将作品7吋照片原件、作品光盘(照片电子格式、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文字材料等)、作品申报表、文字解说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寄送至指定报名点。

  4、每个参赛职工限报5张摄影作品。

  5、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获奖作品使用权属大赛组委会所有,限用于非商业性活动。

  (三)报送程序

  1、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各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各职工摄影协会、各区县工人文化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均可组织申报工作,汇总申报作品并推荐上报至指定报名点。

  2、全市在职职工亦可个人申报,可直接将作品邮寄至指定报名点。

  (四)指定报名点

  上海市职工摄影协会

  地址:西藏中路120号403室

  邮编:200001

  电话:63225079

  传真:63222506

  联系人:徐大为、吴民江

  (五)咨询热线

  联系人: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高国强宋昶

  电话:63232646、63211939-3083、3081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2:
  关于开展上海电气杯上海职工舞蹈、小品比赛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市职工文化体育工作协会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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