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服务世博,奉献世博”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0〕2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市委、市政府近期就在世博会运行期间开展“服务世博、奉献世博”评比表彰工作作出部署(具体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为准),将在7月和10月进行两次集中表彰,分别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市总工会也将表彰一批“工人先锋号”。同时,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世博会运行期间开展“服务世博、奉献世博”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中提出的评选条件执行;“工人先锋号”条件参照市总工会的相关文件。
二、名额安排
1、按比例。直接服务世博的名额控制在60%左右,部分服务世博的名额控制在25%左右,一般服务世博的名额控制在15%左右,在确保重点的同时,适当兼顾面上。
2、按性质。对在世博会运行期间,参与世博运行保障立功竞赛的与不参与立功竞赛的有所区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与其他地区、行业开展的世博运行保障立功竞赛有所区别,突出世博运行七大赛区。
3、按类别。第一类,各级机关、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与世博保障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名额由市公务员局统一下达。第二类,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社会团体、社区及其他由市总工会会同团市委、市妇联分别下达。其中,世博会志愿者等优秀青年名额由团市委商志愿者部下达;街道社区(居委会)平安志愿者名额由市妇联下达。其余名额由市总工会统一下达到区县局(产业)工会或世博运行保障立功竞赛相关赛区,由相关赛区分配下达到各参赛系统。在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体现先进性、代表性的要求,要注意青年、女性的比例。
三、参评范围
集体:本市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不包括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与世博保障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队和外省市单位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