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选要求
1、开展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是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技术创新实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推荐申报,严格掌握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突出岗位创新特点,体现节能减排、低碳经济、自主创新等要求,认真履行推荐程序。
3、推荐申报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须填写推荐审批表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各一式三份、A4)。申报表可从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和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www.shzgkc.org)下载。申报材料须于2010年8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2310号515室
联系人:陆卫超
联系电话:61211115
手机:13816969043
电子邮箱:zgjxb@163.com
市总工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编号:
上海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推荐审批表
项目名称:
完成人(单位):
项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终止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开始/终止时间:开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终止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推荐单位:指区县局(产业)工会和负责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相关部门。
项目类型:新增项目指初次申报参与本评选表彰活动的项目;改进项目指历年已申报过,但本届申报成果项目的技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重大改进和革新。
行业分类:包括机械电机类、资源环保类、电子信息类、石油化工类、轻工纺织类、海洋开发类、现代农业类、生物医药类、道路交通类、建筑建材类、采矿冶金类及其他类。应准确的选择成果项目所属的行业分类,该项内容作为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本次评选鼓励推荐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