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组长:
杜仁伟(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施强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巡视员)
马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
应鸿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彭剑明(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高兴国(上海市职工技术协会秘书长)
郁增荣(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普工作处处长)
柳靖国(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处处长)
仇朝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
李卫军(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上海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刘丽(上海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副主任)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由区县局、集团公司推荐申报,专业评审小组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1、推荐申报:各区县局、集团公司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择优推荐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每个区县局、集团公司推荐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项。
2、办公室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审核申报材料。
3、专家评审:组成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方面专家参加的评审小组,根据评选要求,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
4、领导小组审定: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并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五、表彰奖励
1、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对获得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的项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完成人,给予一定数额奖金;对获一、二等奖并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上海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对获奖项目,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及奖杯。同时,遴选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评选;对获得一等奖并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按程序推荐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或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