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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


  集中行动的重点领域是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各类园区(工业园区、经济园区、创意园区等)、商务楼宇、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对象是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和港澳台资企业中的“钉子户”,私营企业,商贸、餐饮、物流、保安等第三产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深入普查,做到“四清一推进”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法人单位数为依据,按照企业名录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建会工作的盲点和空白点,做到对未建会企业数量清、所在区位清、未建会原因清和推进建会情况清并登记在册,有针对性地推进企业建会。尤其是有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推进其单独建立企业工会。

  各局(产业)工会9月底前,将本单位、本系统未建会企业在本市区县的分布情况填写报表(见附件)报市总组织部;各区县工会12月15日前,将普查、推进建会情况报市总组织部。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开展集中行动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深刻领会开展集中行动的目的意义。在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往工会组建工作有效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各种有利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企业工会深组建、全覆盖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要增强“楼宇工会”、“小区工会”、“一条街工会”、“项目工会”、区域性工会、行业性工会等对暂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企业进行全覆盖的功能。

  要进一步推进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组建工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尚未组建工会的,用工企业工会应当积极主动吸纳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制等职工入会。

  由于此次集中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打破常规,同步开展调查摸底、数据统计梳理、建会入会等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努力实现集中行动的目标任务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突出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主题,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促进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与集中行动、推动企业普遍建会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的过程转化为推动企业普遍建会的成果。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争取政府行政的支持和社会各方的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建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在集中行动中进一步体现“党工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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