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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
(沪工总组〔2010〕18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和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要加快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步伐、在企业普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下简称“两个普遍”)的要求,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自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底,在本市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

  实现“两个普遍”,是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向各级工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市各级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两个普遍”上,把力量凝聚到“两个普遍”上,举全会之力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普遍”。

  开展集中行动,是贯彻“两个普遍”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合理规划,强化措施,整合资源,扎实开展,大力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用工制度的职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

  按照全总部署,全国企业建会率2010年底要达到60%以上,2011年底要达到80%以上,2012年底要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全国职工入会率2010年底要达到82%以上,2011年底要达到87%以上,2012年底要达到92%的目标。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深入普查,扎实推进集中行动

  1、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行动,本市各区县和开发区工会要使本区域内的企业建会率在2010年底达到60%以上,2011年底达到80%以上,2012年底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各局(产业、行业)工会要使本系统内的企业建会率在2010年底达到85%以上,2011年底达到95%以上,2012年底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

  2010年9月底前,各区县局(产业)工会首先要确保完成市总已经下达的今年工会组建工作预期目标任务。

  2、把握集中行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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