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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1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努力推进社会保障普惠政策向农民工群体的延伸和覆盖。积极推进政府逐步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使农民工逐步享受市民均等化待遇。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参与本市综保制度调整,推进综保与城保的过渡衔接,落实国家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推动惠及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同住子女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逐步提高一线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推动出台关于提高环卫一线农民工收入水平的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力度。在元旦春节期间,与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指导工作力度,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作用,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发现和化解劳动争议。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合格的劳防用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在参与农民工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中,确保赔偿金额不低于本市的标准,并落实到位。在分析事故原因和追究责任中,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开展农民工的帮困送温暖活动,不断推进工会长效帮扶机制建设。在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走访慰问的力度,关心困难农民工的生活。认真配合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工作,关心留沪过年农民工的生活生产。继续实施“结对帮困”、“金秋助学”等活动,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深入开展“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不断加大农民工团体医疗帮扶力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重病(特种重病和女职工特种重病)和意外(意外伤害和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切实做好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帮扶。督促和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重视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护。各级工会在高温季节要继续关心农民工的生活,在进行各类高温慰问时要覆盖至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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