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1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总法〔2011〕2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室:
《上海工会2011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已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上海工会2011年农民工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工会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总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各项要求,突出维权基本职责,继续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全局,从组织入会、权益维护、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困难帮扶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入会工作,着力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紧紧围绕全总“两个普遍”要求,在“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创新务实,全面推进工会组建工作,以发展农民工(含新生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在编人员入会为重点,推进小区、商务楼宇、村、工业园区等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会组建率和农民工入会率,努力完成各项工会组建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夯实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向农民工群体的延伸和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意见》,以推动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在非公有制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的行业,以及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区域,重点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在指导各级工会提高建制率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专项合同覆盖农民工的运作模式。
三、探索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向农民工群体的延伸和覆盖。贯彻实施《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指导各级工会立足实际,创新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畅通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加强农民工代表的培训,提升民主意识与参政能力,增强农民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和参与度。推进《上海农民工民主权利实现途径问题的研究》课题成果转换,分层、分类、分步通过多种民主参与形式推进并保障农民工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