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2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
(1)上海市南湖职校第一分校
地 址:天宝路1037号6号楼3楼第二阶梯教室
联系电话:65085509
(2)浦东新区统计学会
地 址:临沂路128号413室
联系电话:68641082
(3)崇明县统计局
地 址:城桥镇人民路68号
联系电话:39610704
(4)梅山公司人事部
地 址:南京中华门外新建梅山公司
联系电话:86364115
各区县可结合统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报名与培训,继续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区县统计局,可组织集体报名。
市统计局职改办咨询电话:53857002
3.报名办法:
(1)参加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报名前须由本人填写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报名日期、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吋)2张(同底版,照片后用圆珠笔写明考生姓名、考试级别)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所带证件均要原件,并附复印件。原件交验后退还,复印件则作为考试报名表附件留存,其中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考试报名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