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开展
《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新
《统计法》,使统计活动的广大参与者了解新
《统计法》,是保障新
《统计法》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
《统计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市统计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
(一)要将新
《统计法》纳入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新
《统计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在宣传内容上,应重点突出新
《统计法》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和新要求;在宣传形式上,可采取举办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在宣传方法上,应与各项统计工作紧密结合,以各类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为契机,结合普查工作开展新
《统计法》普法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二)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继续将新
《统计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明确其自身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自觉遵守
《统计法》,不在行政上非法干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机关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要主动加强与法制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新
《统计法》纳入普法学习内容。对于统计调查对象,要将新
《统计法》的宣传学习作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统计继续教育以及各类专业统计年定报培训会议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从而自觉配合政府统计调查活动,及时、如实履行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此外,要大力推动新
《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