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9年 月 日
八、主要指标说明
境外 指根据现行我国海关边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我国行政区域的一种划分。海关边境以外地区属于境外,海关边境以内地区属于境内。
单位(项目)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详细名称。在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并与单位(项目)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单位(项目)所在地 具体填写本单位(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按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填写,应包括路(街、村)名称和门牌号(室)。
单位登记注册类型 指企业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时被确定的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别及若干小类。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按其业务经费来源参照企业登记类型的标准来划分。
大型建设项目 指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指单位(项目)所隶属的或工程项目用途所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名称。具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认。
境外专家 指我国境内除国际组织以外的各种类型企、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大型建设项目聘用的境外(外国和港澳台)专家。根据境外专家聘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属性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境外专家包括两种类型:
1.境外经济、技术和管理类专家,简称境外经济专家,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大型建设项目,根据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聘用或自行聘用的所有境外专家;以及随引进项目合同及大型建设项目中由境外公司派遣来我国大陆工作的境外专家。二是非教科文卫类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根据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聘用或自行聘用的所有境外专家;以及随引进项目合同及建设工程项目中由境外公司派遣来我国大陆工作的境外专家。三是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教科文卫类)中在我国境内常住并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厂长、副厂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员:
(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