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
(沪统字[2009]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布置2008-2009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128号)要求,市统计局、市外国专家局决定于2009年11月开始,对2008-2009年度来沪工作的境外专家进行统计调查。
本次调查涉及2008年、2009年两年中境外来沪工作专家的相关资料,主要采用一阶段概率分层简单随机(或等距)抽样方法进行。因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请被抽中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尽快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密切配合调查人员,按时认真完成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
联系单位:市统计局设计管理处
联系地址:威海路48号1103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王静、庞颖良
电话:53857441、53857106
传真:53857749
联系单位: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5楼;邮编:200031
联系人:王海燕、黄绍燕
电话:24022808、24022810
传真:64717121
附件:2008-2009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上海地区实施方案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2009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上海地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布置2008-2009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128号)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采用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市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2008年度、2009年度聘用的各类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境外专家)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推算全国和本市聘用的境外专家的综合统计资料,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引进国外智力长期规划,开展境外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