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沪统字〔2011〕6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
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是各级政府部门宏观经济管理、科学决策和国际间交流对比的重要依据。为及时掌握重点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确保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正常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将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市统计局。
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内容为财政部门规定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全套),包括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等。
2.采用纸质报表方式,报表封面各项请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报送时间为4月25日之前。
我局对所有报送资料按《
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