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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委托播发2009年汛期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预报及预警信号的函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委托播发2009年汛期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预报及预警信号的函
(沪汛办〔2009〕23号)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首先向贵台在2008年的防汛工作中对我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2009年汛期将至,为了做好本市水情预报的对外发布工作,服务于社会,我部继续要求贵台通过广播形式对外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预报及相关预警信号,请予支持。
  具体广播时间: 5月31日~9月30日,每日广播两次,分别为12:00时、18:00时。我部会在每天11:00时前、16:00时前将预报数据传真至贵台。此外,根据经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的规定,当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线以上时,市防汛信息中心将视情况发布潮位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请贵台在接到“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预警信号发布单”后,15分钟内插播。具体事宜请与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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