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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堤防专项检查确保防汛安全的通知


  明天本市就要进入7、8、9三个月的主汛期,因此,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河道堤防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河道堤防沿线违规堆载行为、消除堤防安全隐患已成为当前保障本市防汛安全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河道堤防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区县、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将本次开展河道堤防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工作要求及违规堆载的危害性,宣传到每一个装卸作业岸段单位和沿线工地建设施工单位。要争取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网络等手段,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整治违规堆载等违规行为。

  2、分析案例,培训检查人员

  河道堤防检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到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技术规范;具有较深的政策性,涉及到防汛、港口、航道等许多管理法律法规;“违规堆载”等行为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对隐患排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政策水平等都要求较高。

  为了保证河道堤防检查做到全面细致,确保检查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各区县、各部门要对参加检查的人员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要求、规范。

  3、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

  各区县水务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县范围内的重要河道堤防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黄浦江、苏州河沿线涉及到上海17个行政区,沿线有990多个养护责任单位,有580多个装卸作业岸段,因此,各区县各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要做到对经过教育未主动整改的要进行监控,列入重点执法整治。要与防汛检查相结合,做到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不放过,没有主动整改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黄浦江、苏州河等一线堤防的检查情况报市堤防(泵闸)管理处汇总,其它河道的检查情况报市水利管理处汇总。

  4、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消除隐患

  对经过宣传教育,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执法部门要制定周密的执法计划,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开展执法。涉及违规堆物、违规设置带缆设施、堵塞防汛通道的违法行为由水务执法部门负责,涉及违规带缆泊船的违法行为请港口执法部门负责,涉及违法搭建的违法行为请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特别是对堤防后违规堆载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早整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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