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五”时期本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优化集聚区的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推进集聚区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布局、轨道交通、土地利用和建筑形态,突出核心区概念,强化规划的前瞻性、操作性和约束性,强化集聚区产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优化规划布局,重点在两个方面突破。一是增强中心城区现有集聚区的协同效应,推动集聚区向功能带的发展,特别是使浦江沿岸和延安路沿线的“大十字”现代服务业发展轴发展成为上海核心商务功能带。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北外滩航运和金融服务集聚区、西藏路环人民广场现代商务区、淮海中路国际时尚商务区、南京西路专业服务商务区、虹桥涉外商务区等集聚区成为“大十字”发展轴上的核心区域。
二是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围绕城市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区域,结合城市副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和郊区新城建设等重大项目,在产业规划明晰、交通和信息等基础设施有优势、条件成熟但还没有布点的区域,统筹规划新增集聚区。新增集聚区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现产业规划与形态规划的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功能、形态的“三合一”。
(二)分类推进,促进集聚区的协同发展
各集聚区的推进重点根据建设进度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基本建成的集聚区在深化产业定位的基础上,以拓展提升功能、放大集聚效应为主,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能级的提升,打造产业集群,提高特定优势产业的集聚程度;部分建成的集聚区在加快建设推进的基础上,注重配套功能的完善和市场品牌的塑造,加大宣传和招商力度,加快形成服务企业的集聚;尚未建成及新增集聚区围绕区域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突破瓶颈,加快空间载体建设,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同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各集聚区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和联动,进一步增强集聚区与集聚区、集聚区与中心城或新城的联系,强化集聚区对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外参与长三角周边城市分工合作,对内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提升能级,不断扩大辐射半径。
(三)围绕重点,打造集聚区的功能特色
结合服务业发展特点,从“四个中心”建设的功能性要求出发,分析研究集聚区的自身条件和系统差异性,突出各自的业态和功能特色,将现代商贸、金融、航运、会展、物流、专业服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以及制造业配套服务等领域的服务企业作为吸引和集聚的重点,打造各集聚区在地域、功能和形态方面的鲜明特色,集聚行业龙头企业及相关上下游企业,延伸产业链。中心城区的集聚区重点以综合商务和特色专业服务业为主,郊区的集聚区以与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以及商旅文服务业为主。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世博园区的开发利用,突出高端商务、总部经济等业态功能,打造上海“四个中心”新平台和核心区,强化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市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