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三亚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在全省公立医院推行惠民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出台《海南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增补品种目录》等配套文件,探索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畴。加快推进农垦卫生系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农垦系统农场医院移交所在地市、县的属地化管理工作。继续巩固和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率,启动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争取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范围。支持海南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尽快形成多元办医的局面。(省医改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负责)
(三)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按时完成我省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任务,完成其他重点改革任务的收尾工作。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组建省综合性传媒集团、省出版发行集团、省演艺集团,培育一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推动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制定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集团)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及其薪酬管理办法,出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评办法。研究制定有关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等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和拓展文化无形资产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市场。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各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职权职责,加强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对文化执法机构的指导监督。(省委宣传部、省文改办、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等负责)
(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收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汇总。依照中央编办确定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原则,制定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办法。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按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省本级事业单位进行分类认定,指导市、县开展分类工作。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五)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及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深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编办等负责)
(六)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健全共同参与的民主组织形式和社区利益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居务村务公开等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危机和风险管理能力。(省委群工部、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编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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