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2012〕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2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201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同时,我们将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必须面对全球市场低迷和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的压力。我们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和应对挑战的信心;通过扩大开放赢得新机遇,拓展新空间,造就新优势,开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新局面。
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关系,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和社会发展活力;正确处理好总体谋划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充分发挥省与市、县的积极性,抓住时机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效运用法制手段特别是经济特区立法权规范改革程序,深化改革实践,巩固改革成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把握好改革任务的轻重缓急和社会承受程度,统筹兼顾,稳中求进。
2012年我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规划和政策设计机制,探索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新模式
(一)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坚持“全省一盘棋”的原则,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深入开展“科学规划年”活动,做好“顶层设计”。围绕实现重要资源与重大项目的最优配置,突出抓好主体功能分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布局、重点开发园区发展、土地岸线开发、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资源保护等重要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完善,加快形成覆盖全省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划协同配合机制,加强省与各市县、洋浦、农垦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强各专项规划之间的配套衔接,以规划带项目,把中长期规划落实到年度计划和具体项目上。建立完善规划执行督查制度,规范规划编制、论证、批准的程序,加强对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估,抓好规划的制定、控制与执行,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强化舆论与公众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各项规划对海南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重大价值。(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旅游委、省农垦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监察厅,各市、县政府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