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深化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烟草烟雾危害预防控制工作。促使广大城乡居民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自觉学习和运用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整体改善,提高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加强整体部署,完善省、市、县三级健康素养干预和监测评估网络,加快健康元素普及和健康场景建设步伐,坚持不懈地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主流媒体以及“江苏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健康江苏社区行、乡村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等现有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大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稳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要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成果的同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加快推进无烟学校的建设,并积极开展无烟机关的建设试点。要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其标准(卫办妇社发〔2011〕116号),加快建立以职能和绩效为基础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普遍提高专业队伍的执行能力和专业机构的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以除害防病为中心,掀起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爱卫会要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今年的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把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的活动与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效果显著。各级爱卫办要组织力量,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活动进度,并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现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先进典型和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活动声势。各省辖市爱卫办要将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汇总后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要针对本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健康教育所、消毒与媒介生物防制所、慢性非传染病防制所等相关专业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认真研究、策划和制定省级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3月底前报省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