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石家庄市无线电十厂改制组建石家庄硕辰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
(石工信[2012]84号)
石家庄市无线电十厂: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组建石家庄硕辰电子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对所报改制文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部门召开的关于你单位改制协调会议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正式改制组建石家庄硕辰电子有限公司,由10名内部职工持股,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
二、经审计、评估,企业总资产731.87万元(含土地200万元),总负债889.7万元(含职工安置费及其他应预留费用114万元),净资产为-157.83万元。
三、由于企业是负资产,以零资产方式转制,原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