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社团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登记的社会团体,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备案的社会团体,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会长;
2、此表一式四份,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县(市)区民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3、此表用蓝(黑)墨水填写,书写要正规,不得漏项;
4、社区社会团体要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公益性活动,每季度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至少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鞍山市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备案)表
民办非企业名称
登记(备案)日期
鞍山市民政局印制
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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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备案)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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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照
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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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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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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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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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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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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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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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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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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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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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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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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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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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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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资金
数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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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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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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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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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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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办
宗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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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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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村)委会意见
| 街道办事处(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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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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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民政部 门
意 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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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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