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确定全市36所乡镇卫生院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重点联系监测单位的通知
(石卫中医字〔2012〕7号)
各县(市)卫生局,矿区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和市政府办公厅《2012年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经研究决定,确定全市36所乡镇卫生院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重点联系监测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各县(市)、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重点联系监测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的指导,在项目资金上要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要将重点联系监测单位作为本县域的示范单位和师资单位,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式教授其他乡镇卫生院的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和软件操作,确保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发现疑难问题或有何建议要及时向市卫生局中医处反馈。
二〇一二年五月
附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重点联系监测单位
辛集市:旧城镇中心卫生院、和睦井乡中心卫生院。
藁城市: 增村镇中心卫生院、南营镇中心卫生院。
晋州市:总十庄镇中心卫生院、小樵镇中心卫生院。
新乐市:东王镇卫生院、大岳镇卫生院。
鹿泉市:大河镇中心卫生院、寺家庄乡卫生院。
正定县:正定镇卫生院、新城铺镇卫生院。
栾城县:柳林屯乡中心卫生院、冶河镇中心卫生院。
井陉县:威州镇中心卫生院、南王庄乡卫生院。
无极县:大陈镇中心卫生院、高头乡中心卫生院 。
深泽县:深泽镇卫生院、留村乡卫生院。
行唐县:安香乡卫生院、上碑镇中心卫生院。
灵寿县:青同镇中心卫生院、灵寿镇卫生院。
平山县:古月镇卫生院、回舍镇中心卫生院。
赵 县:高村乡卫生院、赵州镇卫生院。
元氏县:槐阳镇卫生院、姬村镇卫生院。
高邑县:中韩乡卫生院、西付村镇中心卫生院。
赞皇县:许亭乡中心卫生院、南清河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