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7.“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四、呈报要求
(一)各区(市)、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对不符合评审条件和呈报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二)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各区(市)、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破格推荐申报表和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原则,由上一级人事主管部门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
(四)个人、呈报部门一律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审核、呈报,并上报系统生成的数据盘1份,连同《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材料上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2)及用EXCEL制表数据盘1份,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审计局人事处。
(五)呈报材料时,各区(市)、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将材料一次性整理好,过期不再受理和补报任何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六)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通知书(免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科目(模块)考试合格证(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试有效证明),依次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和首页之间。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尾页和前一页之间。
(七)将学历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文件袋内。
(八)上报材料所用的文件盒(不用塑料的)要结实,封面要标注呈报人姓名、单位及材料目录;
(九)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字、缺页。
五、呈报时间和地点
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呈报时间为2012年5月7日至15日。请各区(市)、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审计局人事处(青岛市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1906室,联系人:官卫东,联系电话:83876270)。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审计或相关专业,取得学历后需继续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以上。
(二)任职年限以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呈报的论文、著作等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底。
(三)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235号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360元,交市审计局人事处。
(四)评审通过人员由市审计局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集中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严肃评审纪律
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评审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对各区(市)、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把关不严材料失真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材料上报情况统计表
2.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材料上报情况统计表
呈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拟申报专业 | 上 报 数 | 申 报 方 式 | 备 注 |
小计 | 正常申报 | 破格申报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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