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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市科技党委、市科委等关于在上海市科研技术人员中开展“建功十二五,科技绘宏图”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3、比岗位创新,服务企业发展。动员组织一线技术骨干,立足岗位、服务企业,坚持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学习科技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广泛深入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改进、小攻关、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总结推广等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资源消耗率,为企业改进产品质量、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做贡献。

  4、比科技管理,增强创新活力。研究和把握科技工作规律,提升科技管理理念,创新科技管理制度,建设科技服务平台。着力探索和建立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科技创新促进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热情,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使创新活力得到不断释放。

  5、比团结协作,促进产学研融合。增强大局意识,弘扬团队精神,加强跨学科的科研合作,淡泊名利、甘做人梯,为科技进步无私奉献。推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和集成技术的研究应用,加强产学研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生产力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6、比队伍建设,培养创新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走知识与生产相结合的道路,鼓励一线工人走劳动与技术相结合的道路,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大力培养在科研领域带领团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军人才;大力培养以高技能专业人才、高素质创新人才为代表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一线科技创新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大局意识强、专业素质高,勇于拼搏、甘于奉献的规模宏大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为上海“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三、组织领导

  设立“建功十二五,科技绘宏图”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科协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工会。

  各区县局(产业集团)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四、表彰激励

  1、各参赛单位和全体参赛职工可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以及原有申报程序参评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科技系统的各类科技表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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