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2: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一)研究拟定救助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
(二)协调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组织联合专项行动;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经验;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首都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北京铁路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20个部门组成。
市民政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接替。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收集、纪要整理、信息统计、决策督查等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同时抄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