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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附件1: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2: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一)研究拟定救助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

  (二)协调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组织联合专项行动;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经验;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首都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北京铁路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20个部门组成。

  市民政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接替。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收集、纪要整理、信息统计、决策督查等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同时抄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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