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上海市志·民主党派与群众团体分志·工会卷(1978-2010)》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资料长编阶段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研〔2011〕214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根据《上海市志·民主党派与群众团体分志·工会卷(1978-2010)》(以下简称“《上海工会志》”)“编纂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编纂动员大会后,原设篇目目前业已细分至目、子目。从2011年10月起,编纂工作转入修志的第二阶段,即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资料长编阶段。这是编纂志书的关键性阶段,为了切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进度安排与责任分工
计划花一年时间,至2012年9月底基本完成广泛收集资料、建立电子资料卡片、编写电子资料长编的任务。这一阶段的任务,主要由责任部门即市总工会各相关部室、直管单位分工负责(见附件),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有关单位协助配合。具体分为以下三个工作步骤:
1、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底,广泛收集资料。按照篇目及其责任分工,主要由责任部门负责。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有关单位协助,将有关本会、本单位的资料报送市总工会编纂办公室(资料内容较多者先作沟通或预报选题),然后由编纂办公室分送各责任部门。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如果发现篇目没有涵盖、但又应该入志的重要内容,也应当予以收集,以便以后酌情调整有关条目,使篇目日臻完善。
2、2012年2月初至4月底,建立电子资料卡片。这一工作步骤,也主要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配合,根据要求将经认定、内容可以入志的有关资料制作成电子资料卡片,报送市总工会编纂办公室或相关责任部门。
3、2012年5月初至9月底,编写电子资料长编。这一工作步骤,由责任部门负责。在编写长编中如发现资料有短缺遗漏,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单位根据要求予以协助补充。
二、具体任务和工作规范
1、收集资料。依据《上海工会志》设置的篇章节目,广泛搜集、征集,并注重第一手原始资料的收集,做到全面系统、真实准确、丰富多样,即: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备,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连贯、系统;资料经过鉴别、考证、核实,达到事实可靠、数据准确;以档案为主,广征博采,从书籍、报刊、口述和网络检索等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同时要注意收集图片、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