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般项目采用书面评审方式,重点项目采用答辩评审方式,评审结果经市教委审核后公布。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6月15日。
(七)申报工作委托市教委教研室办理。申报书面材料请寄送市教委教研室职成教部,地址:上海市陕西北路500号,邮编:200041;联系人:陈丽娟,联系电话:62179031。另请将申报书的电子稿同时发至邮箱:jiaoyanclj@gmail.com。
三、经费管理要求
(一)项目经费按相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重点项目每项经费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经费5万元。
(二)项目立项后当年拨付核定经费的70%;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拨付其余30%经费。不通过的项目,不予结项,并扣留该项目剩余研究经费,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项目。
(三)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科研业务费: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用、论文印刷费用、可行性分析费用及其他业务费用。
2.小型仪器设备费:项目所需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租赁、使用等相关费用。
3.图书资料费:项目所需图书资料费用。
4.实验材料费:项目所需的各类消耗品等的购置费用。
(四)因故撤销的项目,除停止拨款外,视情节追回已拨经费。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中等职业教育类)申报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〇 重点项目 〇 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中等职业教育类)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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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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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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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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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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