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动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各级工会要对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利益问题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汇报,推动建立和完善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要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医疗、子女教育、养老、住房及物价上涨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行政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积极参与并推动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民生政策与困难职工帮扶措施的有效对接;要积极推动将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三、认真推进落实,切实做好农民工群体援助服务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健全完善援助服务机制,确保广大农民工群体平安、和谐过节。
1、不断强化农民工维权服务。各级工会要重点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就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情况,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平台,通过购买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诉讼和参与调解仲裁等服务;要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快速处理劳动纠纷的“绿色通道”,及时介入、化解因裁员、欠薪、断保、工伤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要在企业(工地)、社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场所,采取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2、全力实施农民工援助项目。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本市“综保”转“城保”工作的推进情况,推动实现农民工“应保尽保”;要切实加大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做好本市工会“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以及农民工团体助医卡、体检卡、医药箱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工作,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组织专车、车(船)票补贴等形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返城难等问题;要关注农民工“体面劳动”状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普查,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要注重做好留沪过年农民工特别是环卫、物流、家政等服务类行业留沪过年农民工的安抚和疏导工作,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医疗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