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将获得“上海世博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纳入劳模管理范围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2〕4号)
各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上海世博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获得“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先进个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四川省抗震救灾模范”、“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市劳模待遇,并纳入劳模管理范围。为进一步做好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近日,市人保局(市公务员局)已将上述各类先进人员名册转交市总工会,请各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上述人员填报《上海市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基本情况采集表》(附件1),并于2月10日(星期五)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二、请及时将2012年春节慰问金发放至相关人员手中,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上海世博会先进个人”每人2000元,你系统有____人,合计______元;
2、“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先进个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四川省抗震救灾模范”、“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每人500元,你系统有__人,合计____元;
3、上述人员已享受劳模待遇的,不重复享受。具体见慰问金发放人员明细表(附件2);
三、请根据下拨金额,开具《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内容填写:2012年春节慰问金并盖账号章,于1月20日(星期五)前,交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由市总财务部将资金划入你单位。
联系人:张夏美63211939-4102 13916546888
附件:
1、上海市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基本情况采集表
2、慰问金发放人员明细表(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上海市劳动模范(含享受市劳模待遇)基本情况采集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2寸免冠照片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家庭地址 | | 邮 编 | |
健康状况 | | 生活状况 | |
何年何时荣获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称号 | |
区县局(产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 市评模办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