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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本市推进劳动保护行动深化“安康杯”竞赛的通知

  六、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及各参赛单位要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组长应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配备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竞赛办公室可设立在工会。

  七、参赛方式

  本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继续按上海赛区和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及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赛区三个层面开展,实行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

  各分赛区要组织动员本地区(行业)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尤其要将非公企业纳入到竞赛范围,通过竞赛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报名参加竞赛的单位要做好分析、梳理工作,将一些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单位,推荐参加市一级的“安康杯”竞赛,其余单位作为分赛区或支赛区的参赛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单位,需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盖章后送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竞赛办公室审核盖章,由竞赛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wuml@shzgh.org,《全国“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参加各分赛区和支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单位信息,填写《分(支)赛区“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备案表》,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备案。

  外省市驻沪建筑施工单位“安康杯”竞赛由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归口管理。

  本市各单位参加市一级“安康杯”竞赛的报名手续,由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统一办理。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单位将不能参加年度全国和市“安康杯”竞赛的先进评比和表彰。

  八、竞赛要求

  本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的组织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竞赛重点,以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为主线,把“安康杯”竞赛作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行动的重要载体,对本地区(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积极发挥街道(乡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作用,以中小非公企业、事故易发企业、高危行业、轨道交通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改善、解决企事业单位内存在的安全生产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康杯”竞赛的经验,不断丰富竞赛内容、拓展竞赛内涵、创新竞赛形式,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竞赛的实施方案,坚持做好“安康杯”竞赛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控制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尤其要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列为重点参赛对象,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引导他们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为安全”转变,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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