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青少年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增加孝亲敬老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十)老龄科研。
1抓好重点科研项目。鼓励和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和完善为老服务提供理论、信息和技术支持。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充分发挥老年学会、协会作用,建立省市老龄科学研究基地,开展区域性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工作,为制定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加强老龄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按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发展领域,统筹部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培养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好人力资源支撑,服务老龄事业发展。
3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老龄事业信息化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老龄信息采集、分析数据平台,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问题,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围绕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老龄服务市场准入与日常监管、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老龄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
(三)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切实保障老龄工作必需的经费开支。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使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投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相协调,逐年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将老龄工作所需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省、市(州)、县(市、区)都要制定与老龄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加强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加强普通高校老年管理与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大老龄工作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他们的生活待遇。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