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充分考虑农村与城市的差异、兼顾重点与均衡的关系,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资源配置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群众的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6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2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保障水平,减轻老年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村老年人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五保老人、特困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工作,确保参合率达到100%。
3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核定其享受的低保标准时予以适当照顾。建立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及时调整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供养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老年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适度普惠型老年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对80岁以上老人全面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放宽高龄补贴年龄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