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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引进、吸收和借鉴国内兄弟省市先进的综合防灾减灾技术和成功经验,完善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政策,推动我区综合防灾减灾领域建设。加大综合防灾减灾科学交流与技术合作,采取引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广泛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技术交流,提升我区综合防灾减灾整体工作水平。

  (七)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作用。加大基层社区建立综合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力度,培养志愿者的综合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八)加强综合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

  按照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的原则,逐年加大灾害信息员培养力度,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养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医疗卫生、矿山救援、民兵预备役等相关专业保障队伍以及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者力量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在高等院校中加强对自然灾害及风险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建设,扩大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规模,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培养。

  (九)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提升全疆各界的综合防灾减灾意识和文化素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把综合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经常性开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建设

  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构建灾害损失评估,为灾害应急救助提供科学决策信息。大幅提升灾害应急救助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与指令信息的快速传达能力。

  (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以统筹规划、合理分布和资源整合为原则,综合利用现有物资储备系统和储备仓库等设施,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完成乌鲁木齐、喀什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逐步完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因地制宜的完成全疆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救灾物资管理与使用。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卫生防疫、交通应急保障、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物资储备,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运力集结、资源补给、车辆维修的全疆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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