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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准许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准许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通知
(苏卫医〔2011〕92号)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和《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经综合考评,确认达到了相关规范要求,准许开展血液净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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