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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统筹规范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加快本市事业单位参照管理集中审批进度,完成本市第四批事业单位的参照管理审批和人员过渡工作。加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按照组厅字〔2010〕22号文件精神,完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过渡、机关与参照管理单位人员交流等配套政策口径。健全参照管理审批工作机制,突出行政执法和公共管理职能,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统筹把握本市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审批的重点、范围和规模。

  二、积极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

  (一)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优化公务员来源和经历结构,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街道、乡镇以及垂直管理部门和政法部门的基层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形成人才选拔梯度和用人导向。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的跟踪分析和效果评估,探索符合本市公务员管理特点的公务员来源结构框架。深化分类考试试点,继续开展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优秀村(居)干部工作。同时,在公安、司法和农业系统部分职位试行特殊职位专项招录。加大考试录用工作科研力度,加强考试命题结构和趋势研究,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进行新型测评技术开发的可行性研究。

  (二)完善公务员交流选拔机制。坚持“先选调、后招录”,在完成一年一度全市面上选调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相结合、市区交流与行业交流相结合的公务员交流机制。完善公务员调任规则,细化调任审核流程,明确调任职位和调任人选前置审核的操作办法,完善竞争性选拔人选的调任办法。

  (三)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市管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办法,努力探索符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选取部分区县和市级机关开展分类考核试点,以德和绩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引领,强化平时考核力度,突出平时考核成效,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健全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履行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制总量、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的原则做好评比达标表彰规范管理工作,初步形成比较合理、有利于推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评比表彰机制。健全公务员惩戒和退出机制,贯彻落实公务员辞去公职和辞退规定,指导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按照《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要求,依法及时处理申诉案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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