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公局发〔2012〕5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2012年上海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 共 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 海 市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12年上海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本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为主线,围绕全面实施
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注重机制、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本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全面贯彻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要出台的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分类管理、转任、遴选、考核、申诉惩戒等方面政策制度,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制度措施。组织开展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着力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本市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经验,积极推进本市地方税务、工商等系统和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统筹研究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工作。稳慎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深化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组织实施部分聘任职位的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总结市金融办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工作经验,加强对聘任制公务员日常管理的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定本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