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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         

二○一二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此表是上报上海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用钢笔或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三、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四、拟授予荣誉称号名称填写“上海市自强模范”或“上海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五、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是指所获省部级以上(含)奖项;
  六、个人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七、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
  五、此表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身 份

证 号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学 位

 

职 称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拟 授 予

称号名称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  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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