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区(县)残联、市残工委有关单位,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可从“上海市残疾人”网站下载),《推荐审批表》内容要填写详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其中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残疾人之家材料在2000字左右,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材料1500字左右。《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等有关推荐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式5份,先进个人须同时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5张,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并报送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残联组织联络处),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1、表彰形式。拟于2012年7月,结合本市召开残疾人工作会议进行表彰,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先进事迹。
2、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上海市残疾人之家”、“上海市自强模范”和“上海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颁发奖牌、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联合成立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组织联络处,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
联系地址:临沂北路265号 邮 编 200127
联 系 人:刘 刚(市残联人事处)
联系电话 68641194 传 真:58731855
联 系 人:钱心琪(市残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38810214 传 真:38810214
联 系 人:顾建新(市残联组织联络处)
联系电话 63212141 传 真:63232074
附件:
1、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残疾人之家推荐审批表
2、上海市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上 海 市 残 疾 人 联 合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公 务 员 局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残疾人之家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