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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2、“推荐单位”栏要填写区(县)团委,市级团工委,局(公司)、大专院校或市属单位团组织的规范化全称并盖章。
  3、“团员数”是指本集体成员中的团员总人数。
  4、“青年数”是指本集体成员中的青年总人数。
  5、“青年比例”是指本集体成员中的青年总人数所占集体成员总数的百分比。
  6、“负责人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指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7、基层团组织、党组织意见系该青年集体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意见。

集体名称

 

团员数

 

青年数

 

青年比例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联系电话

 

奖惩情况

 

主要事迹

(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详实事迹请另附页,1500字以内)

 

 

 

 

基层团组织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基层党组织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团委,市级团工委,局(公司)、大专院校、市属单位团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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