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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宣传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评选表彰办公室联系人:李明、何倞、邓小娟

  联系电话:64746853 54652600-6091,6093,6095

  通讯地址:复兴西路46号 邮编:200031

  附件:
  1、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公  务  员  局
2011年10月8日

  附件1
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
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2、此表报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四份、含电子版)
  3、“单位”、“推荐单位”栏要填写规范化全称并盖章

集体名称

 

集体性质

 

集体负责人姓名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邮编

 

获奖

情况

 

工作

情况

  

主要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推荐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主管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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