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宣传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评选表彰办公室联系人:李明、何倞、邓小娟
联系电话:64746853 54652600-6091,6093,6095
通讯地址:复兴西路46号 邮编:200031
附件:
1、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公 务 员 局
2011年10月8日
附件1
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
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2、此表报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四份、含电子版)
3、“单位”、“推荐单位”栏要填写规范化全称并盖章
集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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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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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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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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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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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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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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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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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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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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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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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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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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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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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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