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二〇一〇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上海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用表;
二、本表一律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年、月、日和有关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姓名、性别等内容必须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推荐单位填写“××区、县财政局”;
四、奖惩情况中的奖励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五、工作简历从初中毕业填起,不能存在断档现象。要填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务。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担任不同职务或工作的,应分别填明;
六、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财经政策法规,字数2000字以内,可另行附页;
七、在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3500字以内,正文采用仿宋四号字;
八、此表上报一式6份,规格为A4纸。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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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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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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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近期2寸蓝底
彩色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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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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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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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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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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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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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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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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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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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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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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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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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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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财政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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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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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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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公务员局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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